喜迎党的生日 凝聚奋进力量

时间:2025-07-02 来源:镇赉融媒

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连日来,我县各部门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要求。日前,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档案局主办,县档案馆、县党史办、县文广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办的“铭记先烈 砥砺前行——镇赉红色档案展”正式开展。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程程、县政府副县长李静参加活动。

本次展览展出了县档案馆珍藏的507在解放战争、朝鲜战场和东北剿匪战斗中壮烈牺牲的烈士档案,以及70位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朝鲜战场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牺牲的烈士事迹。通过烈士的档案、家书和事迹,充分展现中国共产党人坚守初心与使命,攻坚克难的精神世界,以及把个人和家庭命运融入到国家民族命运的家国情怀。

此次展览旨在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缅怀革命先烈们英勇无畏、舍生忘死的崇高精神,激励全县党员群众铭记历史,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勿忘国耻,奋勇前行。
  县司法局组织党员干部走进鹤城街道民康社区,开展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深化党群联系。

活动现场,县司法局的党员干部向社区居民发放《爱国主义教育法》《民法典》等法律书籍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单,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此次活动,县司法局还集中兑现了20个群众的“微心愿”,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随后,全体党员干部前往民康社区红色教育展厅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在讲解员引导下,大家通过聆听革命先辈事迹、观看珍贵史料,接受红色精神洗礼。面对鲜红的党旗,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铿锵誓言彰显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终身的坚定决心。

县司法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传承红色基因,推动司法为民实践走深走实,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法治力量。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激励全体新闻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镇赉县融媒体中心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主题党日活动暨光荣在岗30年座谈会。

会议宣读了光荣在岗30年以上人员名单,并为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向老党员、老职工学习,担当实干、创先争优。受表彰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依次发言,交流自己对勤勉敬业、拼搏奋进的理解与感悟。

在自由交流环节,年轻职工们纷纷表示,将以老前辈们为标杆,学习他们对党忠诚、坚守初心的政治品格,求真务实、深入基层的工作作风以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

此次活动不仅是对老职工奉献精神的肯定,也为全体新闻工作者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激励大家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继续传承红色基因,讲好党的故事,传播好党的声音,为推动融媒体事业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之际,县直机关党工委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烈士陵园开展“七一颂党恩,陵园践初心”爱国主义教育志愿服务活动来自县直机关的120余名党员志愿者参加活动。

在烈士陵园的烈士纪念碑前,气氛庄严肃穆。全体党员志愿者整齐列队,面向鲜红党旗,在领誓人带领下,高举右拳,重温入党誓词,深切缅怀革命先烈。

宣誓结束后,志愿者们有序步入烈士陵园纪念馆。在讲解员的讲述中,聆听了先烈们感人的英雄事迹。重温了那段艰苦卓绝的革命岁月,大家在一幅幅历史图片和一件件珍贵展品前驻足凝视,深刻体会到革命先辈们舍身为党、舍身为国的伟大精神,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

党员志愿者们还开展了陵园清扫志愿服务。大家分工协作,擦拭烈士墓碑,修剪陵园花草,清理周边环境,以实际行动维护陵园肃穆整洁,表达对英烈的崇敬。

此次活动将思想教育与初心实践相结合。党员们纷纷表示,要传承红色基因,将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立足本职岗位,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更昂扬的斗志,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县青年联合会联合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档案馆举办“追寻红色足迹·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来自全县各行各业的青年代表、驻镇部队官兵代表以及“五老”志愿者代表近60人参加活动。

踏入展厅,厚重的历史气息扑面而来。每一件展品都是历史的见证者,诉说着往昔的峥嵘岁月。一封封家书,字里行间饱含着革命者对亲人的思念与对理想的坚守;一幅幅珍贵的照片,定格了先烈们坚定的目光和无畏的身影。

沿着展厅缓缓前行,青年们仿佛穿梭在历史的隧道中,与先辈们开启了一场跨越时空的精神对话,见证了革命先辈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行、在困境中顽强抗争的伟大历程。

此次参观红色教育实践活动,不仅是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更是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思政课堂。接下来,县青联将继续加强与县关工委的工作联系,通过思政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实践教育“四育”一体模式,团结带领全县广大青年踔厉奋发,在电子商务、乡村振兴、文旅宣传等重点领域中贡献青春力量。

 

 


编辑:陆瑶

初审:陈旭

复审:胡萍

终审:刘笑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