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的生活品质和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在维权的道路上越战越勇。从1983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被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也随之有了个小小的习惯,一提到“315”就会想到“打假”、“维权”等字眼。在消费过程中,我们消费者依法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信息保障权、得到尊重权。当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消费者。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 投诉电话。
3.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有助于消费行业欣欣向荣,促进各行各业积极发展。我们作为消费者,不能把 12315 视为一串数字,而应将其作为保护自己权益的盾牌与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