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君主持召开镇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君、副主任张敬轩、王继东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白振宇、县法院院长李占玉、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琳、县监察委、县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敬轩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占玉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白振宇受县政府委托作的《镇赉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占玉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确定2023年人民陪审员换届名额的提请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对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东宣读的《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史昌友辞去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敬轩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补选李春哲等为白城市第七届人大代表的建议并介绍候选人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白振宇受县长委托作的《关于刘国栋拟任职务的提请报告并介绍拟任职人员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琳作的《关于尤旭天等拟任职务的提请报告并介绍拟任职人员情况》;拟任职人员做供职发言。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东宣读的《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敬轩宣读的《关于镇赉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东宣读的《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史昌友辞去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张天君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