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时间和流程
镇赉县2024年上半年认定时间为4月1日至7月26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8月5日至8月31日。
(一) 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1日—4月12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7日—21日。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第二批次认定。
下半年:8月5日—8月16日。
2.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 一张(与现场确认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格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 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11日——4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法定假日除外)。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20日——6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法定假日除外)。
下半年8月15日——8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法定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现场确认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镇赉县政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3.现场确认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在户籍地认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居住地认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的学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驻镇赉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镇赉县部队。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4)学历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需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无需现场提供。
(7)体检表自行在网上下载公务员体检表,在镇赉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上半年第一批次体检时间:4月1日— 4月19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半年第二批次体检时间:6月7日—6月28日;下半年体检时间:8月5日—8月23日。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 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
(8)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吉林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9)视障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10)申请人需自备档案袋一个(在档案袋空白处写好:姓名、申请种类及学科、联系电话)。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装订成册。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到政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申请人人事档案。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镇赉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