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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2月1日起
一大批新规将开始实施事
关出行、落户、购物等
每一件
都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
快来和团团一起来看一看吧
中国出口管制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施行
12月1日起,中国出口管制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将正式施行。
明确出口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
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
超出出口许可证件规定的许可范围出口管制物项;
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
促销新规实施:商家不得“先涨价再降价”
“双十二”你打算买买买吗? 12月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将正式施行,
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
此外,《规定》明确了法律适用相关问题,如促销行为中构成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的,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新增370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
此前,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航线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12月1日起,放开3家以上(含3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经营的国内航线的旅客运输价格(以下简称国内运价)。
通知发布的《新增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目录》显示,本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共370条,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之间的往返航线,涉及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出发的航线较少。
同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内运价的监督,将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惩戒。
高铁浮动票价来了
12月23日起,京沪高铁公司将对京沪高铁运行时速300—350公里的高铁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将根据客流情况,区分季节、时段、席别、区段等,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优质优价,有升有降。
京沪间二等座初期最低票价498元、降幅10%,最高票价598元、涨幅8%。
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12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办法》对医药代表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包括:拟订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本企业医药产品;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医院需求信息。
《办法》还规定,医药代表不得有下列情形: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误导医生使用药品,夸大或者误导疗效,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
药品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记录与数据管理提出原则性要求,突出重点,结合产业实际,更好地保证药品全生命周期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新版《中国药典》新增品种319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正式颁布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自12月30日起实施。新版《中国药典》新增品种319种,修订3177种,不再收载10种,品种调整合并4种,共收载品种5911种。
有科研不端行为的不得提名国家科技奖
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版《条例》的亮点在于,报奖方式从“推荐制”改为“提名制”,奖励对象由“公民”调整为“个人”,并提出强化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等。
《条例》要求国家科学技术奖在提名阶段即对违反伦理道德或者科研不端等行为的科研人员、机构“一票否决”,并建立对提名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和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候选者的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新版《条例》还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