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冬季供暖已经开始。
温度达不达标?
有了问题能不能马上解决?
这是消费者在供暖期最关心的问题。
记者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获悉,为督促供热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消费者的消费引导,省消协联合省城镇供热协会向全省供热企业和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1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
供热企业应设立并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服务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报修、咨询、投诉,千方百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确保维修及时、服务满意、供热合格;供热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消费者用热需求。
2强化社会责任意识鼓励有条件的供热企业把最低供热标准由18度提高到20度,提倡供热企业由达标供热向舒适供热转变,提升居民舒适指数,用企业的责任心换消费者的舒心,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供热参数,不仅“看天供暖”,更要盯紧用户室温变化,让消费者的家在该热的时候“热”起来。
3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广大消费者在享受供热企业服务提供的同时,要及时足额向供热企业交纳热费,积极配合供热单位对供热用热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不损坏供热设施,不私自安装使用循环泵、放水装置,自觉维护供热设施安全。发现供热管网漏水,应积极与供热单位联系,同供热企业一起,确保供热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我们倡议全体供热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凝聚你我力量”,努力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共同把冬季供暖这件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做好,把温暖与舒心送入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