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白城市初三年级4月24日开学

时间:2020-04-16 来源:白城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办〔2020〕26 号)要求,结合白城市疫情防控实际,经科学研判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及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全市初三年级于4月24日开学。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白城市初三年级2019-2020学年度下学期开学方案》《白城市2020年春季学期初三返校开学应急预案》做好初三年级开学工作。

 

附件:

1.白城市初三年级2019-2020学年度下学期开学方案 

2.白城市2020年春季学期初三返校开学应急预案



白城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3日




附件1

白城市初三年级2019-2020学年度下学期开学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初三年级2019-2020学年度下学期开学工作,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现阶段开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科学研判疫情形势,进一步强化防疫工作举措,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防控措施部署到位、防控责任明确到位、防控物资储备到位、应急预案完备到位”的前提下,统筹协调,精心谋划初三年级开学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疫情防控,要科学周密有序地组织师生返校复课,确保初三年级开学安全。

二、开学时间

初三年级4月24日开学。

各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同步执行。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校施策原则。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原则,因地因校制定具体开学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周密组织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应急演练、应急事件处置等。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完善学校日报告制度以及突发事件报告等制度。

(二)坚持分时错峰原则。各学校要以学校为单位、以班级为单元,合理安排学生错峰出入学校、错峰活动、错峰用餐,合理组织好教室、宿舍、食堂以及其他活动场所人员的疏散引导工作。

(三)坚持封闭管理原则。具备封闭条件的学校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出入管理制度,严格校园封闭管理,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凭出入证明进出校园。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师生员工排查管控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要求,全面排查所有初三学生、家长、教职员工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人员情况等信息,对近期到过疫区、与疫区人员有接触或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师生员工,禁止返校复岗复学。返校前,全体师生要签定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防止瞒报、误报个人健康信息,坚决防止带病进返校。自武汉及其他高风险地区返白师生,需持有效医学证明方可返校复岗复学。

(二)做好开学前各项防控准备工作

1.成立学校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2.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指导帮助各学校制定和完善初三返校开学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隔离观察制度、师生员工因病缺席登记报告跟踪制度、重点场所消杀通风制度、个人卫生清 洁制度、学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物资储备制度等。

3.储备防控物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负责筹措申请资金,协调购买储备足量的防控物资,防控物资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洗手液、速干免洗手消毒液)、符合要求的消毒剂(含氯消毒片或消毒剂、医用酒精等)、体温计等。由专人妥善保管防控物资,并且做好物资清点、出入库管理等工作,留有记录存档备查。

 4.做好环境卫生消毒防护。各初中学校在开学前至少要进行2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角,重点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5.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对学校化学试验室、 食堂燃气、电线、电器、校车、操场体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三)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

各地要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初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要加强监督,及时了解学校线上教学动态和进度,要掌握学校开学后教学衔接状况,发现典型,为其他学校提供借鉴。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初三教师、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人员提前返校,做好备课及其他复学准备工作。要通过问卷调查、学生作业状况、参与率、学生访谈等,全面了解本校学生线上学习情况,了解学情,制定学校线下与线上教学衔接方案。要制订并优化学校教学计划和学科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表,合理安排教学进度,防止因赶教学进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要全员掌握,针对学情做好集体补学和个体补学计划。要摸清未参与线上学习的学生对象与人数,制订切实可行的补学方案。“线上教学”期间已经完成的作业(如课堂作业本),不能要求学生重新做一次。开学前,要把“线下与线上教学衔接”作为校本教研的重心,认真制订学校开学后的教学衔接计划。指导教师结合线上作业反馈和在线答疑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做到线上与线下教学衔接“一学科一方案”。

要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对需要帮助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由学校指定教师作为联系人,实施“一对一”教育关爱工作机制,对学生生活上给予关心、身心上给予关爱、学习上给予辅导帮助。

(四)做好开学前培训演练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和教职员工情况,研究制定联防联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等方面工作预案,细化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人职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注意对校医、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保洁员、门卫、食堂(宿舍)工作人员等关键岗位的防护知识培训、防控技能培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培训。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对照预案,就开学前、开学中、开学后的各个环节进行演练,结合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完善各项工作预案。

   附件2

白城市2020年春季学期

初三返校开学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白城市初三年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出现疫情的应对能力,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学校的传播、蔓延,保障初三年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白城市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急预案》《白城市教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法规和文件,制定白城市初三年级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的安排部署,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初三年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动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初三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1.责任到人,快速反应。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强化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演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部门联动,群防群控。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4.加强保障,常抓不懈。从制度上、组织上、纪律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抗疫持久战的准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2020年初三春季学期返校开学工作安全顺利开展,成立白城市2020年初三春季学期返校开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 健   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苗 璐   洮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吴  爽   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淑梅  通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 波   镇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迟艳宏  大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孙永德  白城市教育局 党组书记、局长 

刘洪来  白城市教育局 副局长

张 平   白城市教育局 副局长

魏广亮  白城市卫健委 副主任

齐  军  白城市公安局 副局长

黄永贵  白城市交通局 运管处处长

陈景祥  白城市工信局 副局长

安春广 白城市财政局 副局长

王立武  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陈喜军  白城市应急管理局 副局长

韩艳秋  洮北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晔   洮南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颜景茂  通榆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 军   镇赉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国春  大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贵良同志担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下设机构职责

1.疫情监控组

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市、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及时汇总有关疫情信息。

责任人:白城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李贵良,联系电话:13843688018

2.协调保障组工作职责:协调、联系和统计各种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物资供应到位,负责协调各组工作情况。责任人:白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维佳,联系电话:13904368197

3. 宣传工作组工作职责:及时搜集整理、宣传报道各校(园)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动态,积极正确地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事实,维护百姓知情权、满足群众关心热点。责任人: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许为民,联系电话:13843609292    

4. 督导检查组

工作职责:督导检查各学校疫情防控准备情况和开展情况,督促各校加强校内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等。

责任人:白城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艾光洁,联系电话:13504367786 

 (二)各学校职责各学校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各学校要制订2020年初三春季学期返校开学工作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内各部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学校现有的相关物资和设备配备情况进行一次清点,及时补充配备,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认真落实好相关的防控措施,随时做好启动预案的准备。

3.明确在校师生员工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人员时,如何启动应急处置以及正确实施报告、转送、处置流程、明确各项流程具体责任人,班主任、医务、宿管、安保等应急处置人员知悉应急处置流程。

4.按照“客观、科学、准确”的原则,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普及科学防范知识。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流感样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让学校了解掌握情况。

5.建立师生员工在校期间的晨、午、晚(寄宿制学生)检测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员生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现有师生员工身体不适,能迅速采取隔离留观等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加大对校园卫生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要落实专人负责宿舍、教室等重点场所的通风工作,保证空气流通。

7.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部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监测和报告

(一)返校开学期间,教育局和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要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到教育局、到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冠肺炎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联系电话:

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0436-3506670

洮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13843697666 

 区卫健局副局长马宝力洮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0436-6222345

通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0436-4259800

镇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0436-7222913

大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0436-5211235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436-3212007

白城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436-3606110

洮北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436-3211336 13943669567

洮南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436-6225480

通榆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436-4300319 13104369166

镇赉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436-6989333

大安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436-5223235

1.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二)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与登记制度。

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1.晨午(晚)检工作各学校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对早晨和中午到校的每个初三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要对住宿生每天进行晚检。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学校卫生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五、应急响应

(一)学校一旦发现有师生员工身体不适,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二)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三)学校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实行上课期间校园封闭式管理,对防疫工作进行网格化管理。家长及所有学生学习、生活保障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四)教育部门会同卫生、疾控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落实学校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做好开学前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五)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疫情时,要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六)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如果出现疫情时,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外出师生员工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八)在出现疫情时,教育局和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对上级行政部门的督查、指导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的,造成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大面积爆发者,市、县两级政府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