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解读广角:雨露计划

时间:2019-09-10 来源:镇赉广播电视台

关于雨露计划政策 

雨露计划主要政策文件依据是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和人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和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

(一)雨露计划的补助对象。指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政策扶持条件。扶持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且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二是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且在教育部、人社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科、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扶持期限。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四)补助标准及实施时间。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3000元,春季学期1500元,秋季学期1500元

(五)补助方式。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学生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扶持申请和就读学校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盖章后,报县扶贫开发办审核,经县脱贫攻坚工组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县扶贫办同意申请,县财政局将相应数额资金划拨到乡镇财政所,由乡镇向其家庭发放补助。补助资金一律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