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解读广角——创业贷款贴息政策

时间:2019-08-28 来源:镇赉广播电视台

扶贫政策解读广角今天为您解读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符合中央规定标准的贷款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规定比例共担,中央财政负担部分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规模内核定。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地区,执行西部地区分担比例。除贫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

不需要担保基金担保的企业享受以下贴息政策: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担,分担比例为5:3:2。对中型企业及贷款额度超出200万元的部分,中央不再给予贴息扶持,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对市县确定给予贴息扶持的,省财政可在当地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贴息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给予相同比例的贴息,但原则上省和市县财政贴息比例合计不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