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逐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常态长效做好巩固创城成果“后半篇文章”,让全县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
高起点谋划,高位统筹协调。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赉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并根据《吉林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镇赉县巩固提升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夯实责任,强化部门间联动协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对标对表强化整改落实,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落细、落实。
我县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巩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于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城市功能和城市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我县坚持有序推进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了县级领导包抓、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紧扣《吉林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推进。
坚持推行社会化管理原则。引导企业、社区、居民等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和文明建设,发挥群众的力量,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坚持长效化管理工作机制。把文明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培育文明道德新风尚。加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持续开展“镇赉好人 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帮扶礼遇制度,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事迹。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传播主流价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之中。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全民阅读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街道乡镇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协同推进,经常性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
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实施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强空气环境保护治理,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加强城市河湖管理,分段分级河长湖长体系健全,加强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营造浓厚氛围,实现共建共创。我县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和载体,多形式、常态化的宣传教育,使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