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不渝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发展导向。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如下四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具体目标:
第一,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通过这些方面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必将更加趋于成熟和定型。
第二,不断提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供给水平和能力,使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指导下,在政治过程的诸多领域和层面进行系统制度设计和工作安排,以不断促进平衡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使国家的法律、制度、政策等更趋定型、更加稳定。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如何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挖掘并弘扬我国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并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需要通过政治发展的实际进程才能得以实现。
第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也是关乎社会主义政治前途的重大战略部署。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和现实来看,毫不夸张地说,社会主义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处在一种在围堵中生存、在批评中奋进、在质疑中前行、在曲折中成长的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