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镇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时间:2021-07-20 来源:镇赉县融媒体中心

7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君主持召开镇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君、副主任唐振友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钢,县法院院长周建平,县检察院、县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英彦作了《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江崇和受姜永平委托宣读辞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振友宣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姜永平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县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钢作了关于张冬明等人拟任职务的提请报告并介绍拟任职人员情况,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发言。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振友宣读的《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姜永平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县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了人事任职事项。张冬明任镇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宏宇任镇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绍东任镇赉县商务局局长;景林任镇赉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君为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