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君主持召开镇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君、副主任唐振友、张胜利、姜永平出席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钢、县法院院长周建平、县检察院、县监察委、县经济开发区、县招商办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新型绿色智能化年产15万吨柠檬酸项目、15万亩盐碱地改良承包项目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振友宣读的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瑞瑞等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胜利宣读的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恒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并举手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钢作关于李方超、刘文林等同志拟任免职务人员名单(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永平宣读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干部免职人员名单(草案)及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干部免职人员名单(草案);9名拟任职人员同志作供职发言。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有关事项,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人事任职事项,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张天君为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