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君主持召开镇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君,副主任唐振友,张胜利,姜永平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于涛,县政府副县长刘波、县法院院长周建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国强及县财政局、卫健局、市监局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上,县财政局副局长李明受县政府委托作关于镇赉县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主任窦来权受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委托作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振友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王律律拟任职务的提请报告并介绍拟任职人员情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于涛作关于付立辉等同志拟任免职务的提请报告并介绍拟任职人员情况,供职人员分别作了供职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永平宣读了《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干部免职人员名单(草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胜利宣读的《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干部免职人员名单》。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人事任职事项,王律律为镇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付立辉为镇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崔青为镇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刘晓研为镇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君为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