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2021年度第一次林(草)长制工作会议。
县委副书记宋力民、县政府副县长刘波及各乡(镇)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
就做好镇赉县林(草)长制工作,宋力民强调三点意见,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推行林(草)长制的重大意义。林(草)长制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要求,是促进我县当前林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必须将我县林(草)长制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要精准发力,准确把握推行林(草)长制的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增绿”行动,围绕改善林相抓改造,整体提升全县森林质量,围绕乡村振兴抓绿化,不断提升宜业宜居水平。扎实推进“护绿”工作,以“防”为重点,以“保”为基础,以“治”为手段,以“管”为关键,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积极提高“用绿”成效,要突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现全面小康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三要落实责任,着力形成全面推进林(草)长制的强大合力。抓好责任落实、合力攻坚、考核问责和宣传保障,要树立大局意识,勇于探索,加强配合,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上,副县长刘波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