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政策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五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基本医疗保险,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二道防线:大病保险,在我省是指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人寿保险公司将进入大病报销程序给予报销。
第三道防线:医疗救助,是指医疗、民政部门或其他慈善救助机构给予救助,包括民政部门的医疗“救急难”和特殊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卫生健康部门的“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四减免”。
第四道防线:大病兜底,是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吉厅字[2018]26号)文件,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80%。
第五道防线:“一事一议”兜底,是指对各项医疗救助政策报销后仍有困难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程序:个人申请、乡村调查、县扶贫部门确定贫困身份、卫健部门审核病情、县政府“一事一议”会议研究、部门会签、新农合发放。
二、县级医疗救助政策
(一)大病兜底保障政策。指镇赉县农村参合人口患28种重大疾病在县级定点医院实行免费治疗的兜底保障政策。
(二)“两提高”政策。是指贫困人口在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80%,全年封顶线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80元。在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全年封顶线由300元提高到400元。
(三)“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
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不交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结算自费部分即可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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