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耳熟能详的“失信被执行人”你真的了解吗?

时间:2020-08-31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全社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今天,对失信行为的曝光随处可见。在信息共享的时代,失信被执行人将在工作、生活方面受到种种限制,等于向全社会告知这个人不诚信。那么什么样的人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会面临哪些后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一旦被认定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不仅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及生活高消费方面会受到种种限制,甚至会影响到子女上大学、考取公务员等。如果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违反规定,进行高消费,则可能面临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