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城市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还广大市民一个文明、安全、清新的环境,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现就镇赉城区内禁止销售和焚烧“烧纸”有关事宣公告如下:
一、任何商販都不得在城区内占道销售“烧纸”,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
二、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焚烧“烧纸”、纸钱等一切不文明祭祀活动。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做“告别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奠。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