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综合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镇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4月29日0时起,有序恢复相关行业、执行相关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出租车运营,出租车仅限于县城区内运营,根据车牌号尾数,实行单双日运营(单尾号车在单日运营、双尾号车在双日运营)。从业人员必须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岗前防疫培训后,方可上岗,运营前要按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实行“两证乘车(居民证、身份证)”、扫码付款,一乘次一消毒。
二、恢复洗衣店、擦鞋店营业,经营单位要做好查两证、扫两码、测温、登记、消杀工作,行业部门和属地共同做好监管。
三、域外来(返)镇运输车辆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双报备”,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四、所有来(返)镇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提前24小时向所到社区(村屯)报备,落地后实行“三天两检”,首次核酸在24小时内开展。
五、高三年级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时间开学复课,其他学段按照初三、高中其他年级、初中其他年级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依次开学。
六、其他行业也将逐步分批有序恢复正常经营,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七、对违反本《通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广大居民要增强风险意识,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镇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