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赉县委书记、镇赉县总河长刘振兴主持召开镇赉县2022年总河长会议。
县领导刘振兴、陈钢、范立家、邰国文、孙延来、邱发国、宋常颖、刘树军、左跃龙、张国梁、孙宏宇、冯晓明等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湖长,县级河长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各乡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各乡(镇)河长办公室具体负责人视频参会。
就进一步抓好河湖长制工作,刘振兴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河湖治理保护的重大责任。落实好河长制工作,是实施“三双一旅”战略、建设绿美乡村、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我们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高度,站在推动镇赉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角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要求部署上来,进一步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
要突出工作重点,精准有效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要抓好常态化巡河工作。县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一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抓好河湖“清四乱”工作。各县级河长要加强对问题点位的督促整改落实。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做到边查边改,坚决遏制“四乱”反弹,保证河道畅通。要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和化肥减量增效,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养区制度,推进农村厕所改造、规范生活污水排放,持续加强对黑臭水体的全面排查治理,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要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河长制工作长效机制。要明确责任分工。县河长办要按照河长制的工作要求,尽快梳理完善河长制具体责任分工。要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河长、各相关责任部门都要对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起河湖管理保护责任。要严格督查考核。县河长办要科学制定考核细则,定期对各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实行月通报工作制度。切实把河湖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为建设生态美丽镇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孙宏宇解读了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县水利局负责人通报了今年1-3月份全县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