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县委书记刘振兴主持召开县委2021年第三十二次常委会会议。
县委常委刘振兴、谭鸿举、陈钢、范立家、邰国文、孙延来、邱发国、宋常颖、刘树军、高健、左跃龙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天君、县政协党组书记刘振春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建平乡党委书记王继东,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国梁,副县长李方超、张冬明、孙宏宇及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议题。
会议传达了中央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听取了县级河(湖)长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中共镇赉县委统战部关于工商联(总商会)2021年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稿)》;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就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一要压实责任。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中心、所、站三级贯通的工作体制机制。县委宣传部要协助县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乡村、街道社区两级要履行好所(站)长职责,细化工作清单,推动形成本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品牌。二要强化措施。把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融入到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要在服务“三双一旅”产业发展战略、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上明确方向、细化措施、制定方案。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做好宣传宣讲工作,让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镇赉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要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措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
就切实做好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各级河(湖)长、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真正把河(湖)长制工作根植于思想上、体现在行动上。要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扛起河湖治理保护重任。生态环境部门要抓紧组织专家开展会商研判,找准影响河湖水质问题症结,尽快制定整改措施。要强化水域岸线管控,做好常态化“清四乱”工作。各乡镇要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动态清零。要强化协调联动,全面提升河湖治理保护合力。各级乡镇党委、政府要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级河(湖)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吉林省河湖长制条例》要求,全面落实好责任河湖管护措施。要按照要求定期巡河巡湖,带着问题和责任巡,有针对性研究落实管护措施。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服从指挥、加强工作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良性机制。县河长办要切实加强对全县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与各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河(湖)长沟通、汇报,落实好整改措施和推进工作机制。
就做好工商联换届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准把控换届工作的关键环节,严肃换届纪律和换届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