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网站获悉,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完成了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审核工作并将拟批准名单进行公示,吉林省4地入选。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实名向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名单
1、长春市九台区
2、榆树市
3、安图县
4、德惠市